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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擬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義 (略) 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狀態(tài)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承租方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如發(fā)生問題,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自負。承租方應維護好標的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垃圾應及時自行清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創(chuàng)建工作。 2、租期內如因國家政策改變或因政府規(guī)劃拆遷需要等原因,出租方決定提前終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須無條件服從),不視為出租方違約,并且對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損失,出租方除退還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間的租金外,不再承擔賠償、補償責任。 3、承租方不準亂搭亂建,如出現自行搭棚建房等違章現象被相 (略) 理的,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本次所有出租標的均以現狀出租,承租期間出租方不負責標的的修繕。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變標的結構前提下,可以對標的進行裝修。租賃期間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屬物、裝修物,期滿后無償歸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經營所需,需要辦理相關證照的(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消防驗收合格證等),辦證手續(xù)、責任、費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給予協助。證照辦理成功與否,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一旦參與競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認可并遵循本項條款的約定。 5、本次招租的標的不得改變用途,須按合同要求使用標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轉租或以其他方式變相轉租。如有類似情況發(fā)生,出租方有權收回承租權。標的水、電安裝及相關稅費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安裝須由專業(yè)人員操作,安全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此次招租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承租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7、本次招租標的內若有不確權面積,在租期內不確權部分被相關職能部門要求拆除的,承租方應積極配合,租賃價格不變。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略) 場開發(fā) (略) |
聯系人 | 胡先生 |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 | |
聯系地址 | (略) 北苑 (略) 333號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前三年租金不遞增,第4-5年租金在第一年成交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 | 是否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須在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交納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應支付交易所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特別事項約定》)等。 | 出租用途 | 除生鮮及加工廠外的其他業(yè)態(tài)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于租賃到期時,經租賃雙方確認無異議后退回。 2、房屋競得人自第二年起房租金交納依照《房屋租賃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3、合同簽訂:出租方在競得人付清全部款項后五個工作日內,與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否則出租方有權通知競得人解除雙方租賃關系,并扣除競租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補償出租方的損失,由此對競得人造成的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4、按照租賃合同中所列租賃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現狀辦理租賃物移交手續(xù)。 5、權證相關信息:有產權證。 6、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7、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按現狀出租。若競得人需重新裝修,裝修所產生的垃圾由競得 (略) 理,出租方不負責清運。該樓層最大荷載為5.0KN/㎡。 8、該物業(yè)用地性質為商業(yè)用地,物業(yè)費第1-2年按1元/㎡/月收取,擬定為*元/年;第3-5年按2元/㎡/月收取,擬定為*元/年,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服務內容主要包含消控運行、公共設施維護、創(chuàng)建創(chuàng)安及垃圾清運(不包括餐飲垃圾)等。水、 (略) 場約定收取。 9、房屋的經營審批事項由意向競租人根據物業(yè)用途及清單信息應提前向相關部門咨詢確認。若該房屋競得后,競得人無法辦理經營審批,并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申請的,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解除,由此對競得人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并賠償出租方的一切損失,出租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10、若該物業(yè)用于經營餐飲的,經營所需的油煙凈化、隔油池等環(huán)保設施的施工建造及相關費用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并達到相關部門驗收標準。 10、競得人在房屋內銷售的各類商品的質量,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義烏】市頒布的有關產品質量的規(guī)定;嚴禁競得人于房屋內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若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引起消費者的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時,競得人應承擔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1、 (略) 的,則需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第一大自然人股東簽訂承擔連帶責任承諾書(具體簽訂人由招租方根據工商登記信息決定);若競得人為自然人,需由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簽訂承擔連帶責任承諾書。 12、房屋內安全、創(chuàng)建等事項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略) 場統一管理,達到創(chuàng)建、創(chuàng)安等工作標準要求。若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均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 ||||
租期 | 5年(自合同約定之日起) | ||||
有無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時間 | 3個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內 | 是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本次公開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12.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發(fā)布截止日16時前交納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詳見《特別事項約定》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1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25個周期。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4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受讓方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4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審核通過后,獲得競價資格,進入競價大廳參與報價。 3、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1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25個周期。 4、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合同(樣本).docx 連帶責任擔保函.docx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張先生 | 電話 | 0579-*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略) (略) 505號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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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