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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將于2024年11月26日10時起至2024年11月27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網(wǎng)址:http://**,戶名: (略) (略) (略) )對以下標的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緢?zhí)行案號:(2024)粵0607執(zhí)3690號】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標的物、起拍價、保證金以及增價幅度】
1. (略) (略) 白 (略) 1號山水龍盤花園定山湖九座302【建筑面積:112.28平方米,不動產(chǎn)登記證明號:粵房地預登佛預字第#號】。
本院負責交付。
2.起拍價人民幣#元,保證金人民幣#元,加價幅度人民幣3000元及其倍數(shù)。
二、【競買人資格及禁止】
1.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2.【限購政策】限購政策風險提示:競買人參與競拍即視為承諾具備購房資格及自愿承擔法律后果。
(略) (略) 域政策約束的房地產(chǎn),需通過手機移動端登錄“佛山通”APP申請購房資格線上核驗或者 (略) 行政服務中心指定窗口(申 (略) )申請協(xié)助進行線上操作,并按照指引上傳購房資格核驗有關申請材料,查看系統(tǒng)反饋的核驗結果確認自身是否具備購房資格。拍賣成交之日起10日內再次申請購房資格線上核驗,并在“購房類型”中選擇“司法拍賣(變賣)”,按照指引錄入執(zhí)行案號及聯(lián)系方式并上傳從房產(chǎn)拍賣(變賣)平臺下載的成交確認書。根據(jù)佛建〔2021〕48號文,參與競拍前的購房資格線上核驗電子編碼有效期為10個自然日,有效期內不能重復申請,故買受人再次申請線上核驗需在參與競拍前的線上核驗電子編碼生成10個自然日后。如買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內再次申請購房資格線上核驗,視為不能證明符合持續(xù)具備購房資格條件,本院不予出具拍賣成交裁定書,并按撤銷本 (略) 理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買受人將依法承擔悔拍的法律責任或后果;標的物成交后,買受人須在成交之日起 (略) 提交自申請參與競拍到成交裁定書出具時持續(xù)具備購房資格的證明材料,經(jīng)審核買受人不符合持續(xù)具備購房資格條件,買受人請求出具拍賣成交裁定書的,法院不予準許。澳臺及外籍人士須符合相關房地產(chǎn)政策規(guī)定。
3.集體土地性質的房地產(chǎn),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十日內將符合宅基地不動產(chǎn)受讓資格證 (略) (略) 。逾期提交或經(jīng)審核買受人不具備宅基地不動產(chǎn)受讓資格條件的,買受人請求出具拍賣成交裁定書的,法院不予準許。
4.拍賣(變賣)競價前,競 (略) 絡司法拍賣(變賣)平臺注冊報名,通過實名認證。競買人在拍賣競價程序結束前在線交納保證金, (略) (略) 絡服務提供者確認后,取得競買資格。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向取得資格的競買人賦予競買代碼、參拍密碼;競買人以該代碼參與競買。
5.競 (略) 絡服務 (略) 開設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與委托代理人須于2024年11月22日, (略) 辦理委托手續(xù);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 (略) 辦理交接手續(xù)。如委托手續(xù)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6.本院、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的近親屬不得競買、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7.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已知優(yōu)先購買權人、權利人通知】
1.本標的物優(yōu)先購買權 (略) 頁拍賣信息公示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一欄。
2.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2024年11月2 (略) 提交有效證明,經(jīng)承辦人核實確認, (略) 中錄入相關資料并通知相關優(yōu)先購買權人后,優(yōu)先購買權人才能以優(yōu)先購買權人身份報名交納保證金并參加競買。優(yōu)先購買權人逾期提交相關資料或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對拍賣標的物享有的優(yōu)先購買權。
3.通知或無法通知當事人、已知優(yōu)先購買權人的情況:
本院已通知當事人、已知優(yōu)先購買權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的,根據(jù)《 (略) (略) 網(wǎng)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滿5日,即視為已經(jīng)通知。
四、【咨詢、展示看樣】
1.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拍賣結束前接受咨詢。
咨詢、看樣服務:來拍法服,聯(lián)系電話:400-157-1060(撥打后按7轉接人工服務),或登錄訪問http://**“來拍法服”網(wǎng)站、關注微信公眾號或支付寶小程序“來拍法服”自助預約。
標的集中看樣時間:2024年11月21日下午16:00
(預約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
臨時調整(取消)集中看樣的特別說明,遇特殊情況,調整(取消)集中看樣另行通知。
請競買人按預約時間準時到場,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樣時間。如無預約,法院將不組織現(xiàn)場看樣。請競買人按預約時間準時到場,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樣時間。如無預約,法院將不組織現(xiàn)場看樣。
2.咨詢如何報名、支付保證金等競拍流程及相關操作:
淘寶技術咨詢:400-822-2870
五、【拍賣方式】
增價拍賣,網(wǎng)絡司法拍賣不限制競買人數(shù)量。一人參與競拍,出價不低于起拍價的,拍賣成交。
六、【競價規(guī)則】網(wǎng)絡司法拍賣從起拍價開始以遞增出價方式競價,競買人以低于起拍價出價的無效。網(wǎng)絡司法拍賣的競價時間不少于二十四小時。競價程序結束前五分鐘內無人出價的,最后出價即為成交價;競買人的出價時 (略) (略) 服務系統(tǒng)的時間為準。
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有出價的,競價時間自該出價時點順延五分鐘。
競買代碼及其出 (略) 絡競買頁面實時顯示,并儲存、顯示競價全程。
七、【特別提醒】
1.法院負責交付。預告登記,過戶可能產(chǎn)生兩次稅費。本公告所標示不動產(chǎn)面積均為參考面積,以財產(chǎn)行政管理部門宗地丈量為準。房產(chǎn)及國土使用權的領證面積,四至范圍及其他指標以國土城建等部門的最終核實為準。本院對拍賣標的物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視頻資料、圖片等,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保證。
2.本標的以現(xiàn)狀進行拍賣,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評估報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xiàn)狀為準,對本次拍賣所公 (略) (略) 不作保證或擔保。拍賣人對房屋外觀、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chǎn)面積差異等不作擔保,買受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由此產(chǎn)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3.競買人務必在參拍前仔細審查拍賣標的物,調查標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認真研究其現(xiàn)狀,并親臨展示現(xiàn)場,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請競買人慎重決定競買行為,競買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現(xiàn)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如標的登記信息與現(xiàn)狀有出入的按標的現(xiàn)狀拍賣,標的物實際面積由發(fā)證部門確認為準,按現(xiàn)狀交付,交付時實物與評估報告不一致的風險及評估基準日至交付之時所產(chǎn)生的風險如隱藏瑕疵、缺陷、損毀等均由買受人承擔,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補。
5.買受人悔拍或不符合競買條件參與競拍,導致拍賣目的未能實現(xiàn)的,保證金不予退還。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與競拍。對于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本院可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法院不負責戶口的遷入、遷出等事宜,如對戶口有特殊要求的,請競買人自行征詢當?shù)毓矙C關戶籍管理部門了解。
7、執(zhí)行所依據(jù)的法律文書為(2023)粵0607民初2920-3號,文書內容請自行 (略) 查閱。
八、【稅費負擔】
1.標的物產(chǎn)權過戶變更登記本身形成的稅費等按國家及當?shù)刂鞴懿块T規(guī)定由相應主體承擔。被執(zhí)行人應承擔的稅費,由買受人先行墊付,買受人自收到拍賣成交裁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墊付的稅 (略) , (略) 從拍賣款中優(yōu)先償付的稅費。買受人有正當理由無法在上述期間辦理的, (略) 提出書面延期申請, (略) 審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未按上述規(guī)定辦理的,本院不再從拍賣款中優(yōu)先償付,請買受人自行向被執(zhí)行人主張該權利。
2.不動產(chǎn)過戶期間如因房產(chǎn)及土地權利性質、用途、使用權類型發(fā)生變更而產(chǎn)生相應出讓金、房屋維修基金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3.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氣等欠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4.法院不負責調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動產(chǎn)戶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財產(chǎn)信息、婚姻狀況、拍品前次成交價格票據(jù)等材料),具體費用請競買人于競買前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
5.常見的稅、費征收標準,可點擊下方鏈接登#房產(chǎn)智算器估算交易稅費(僅供參考),最終以稅務機關核定稅費為準。
PC 端: http://**
移動端: http://**
存量房交易計算公式匯總表(僅供參考)
原權屬人身份 | 房產(chǎn)性質 | 稅種 | 稅率及征免情形 | ||||||||||
自然人 | 住宅 | 增值稅(購買) | <2年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5% | |||||||||
≥2年 | 免征 | ||||||||||||
增值稅(自建自用) | 免征 | ||||||||||||
城建稅 | 增值稅實繳稅額×7% | ||||||||||||
教育費附加 | 增值稅實繳稅額×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稅實繳稅額×2% | ||||||||||||
個人所得稅 | <5年或≥5年但不屬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能提供原值憑證準確計算所得額/受贈房屋再 轉讓 | 轉讓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憑證無法準確計算所得額 | 買賣 | 轉讓所得×1% | |||||||||||
拍賣 | 拍賣成交價格×3% | ||||||||||||
≥5年且屬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免征 | ||||||||||||
土地增值稅 | 免征 | ||||||||||||
印花稅 | 免征 | ||||||||||||
契稅 | 契稅基本稅率是3%;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 ||||||||||||
非住宅 | 增值稅 | 能提供購買發(fā)票/契稅完稅憑證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入發(fā)票價格或契稅計稅依據(jù))×5% | ||||||||||
不能提供購買發(fā)票的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5% | ||||||||||||
城建稅 | 增值稅實繳稅額×7% | ||||||||||||
教育費附加 | 增值稅實繳稅額×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稅實繳稅額×2% | ||||||||||||
個人所得稅 | 能提供原值憑證準確計算所得額/受贈房屋再 轉讓 | 轉讓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憑證無法準確計算所得額 | 買賣 | 轉讓所得×1.5% | |||||||||||
拍賣 | 拍賣成交價格×3% | ||||||||||||
土地增值稅 | 按規(guī)定可以查實征收的,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查實征收 | ||||||||||||
按規(guī)定無法查實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轉讓收入全額核定征收,征收率為5%。 | |||||||||||||
印花稅 | 計稅依據(jù)×0.05% | ||||||||||||
契稅 | 計稅依據(jù)×3% | ||||||||||||
非自然人 | 住宅/非住宅 | 增值稅 | 項目類型 | 計稅方法 | 不動產(chǎn)所在地房產(chǎn)交易窗口預繳 | 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納稅申報 | |||||||
非自建 |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入發(fā)票價格或契稅計稅依據(jù))×5%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入發(fā)票價格或契稅計稅依據(jù))×5%-已預繳稅款 | ||||||||||
一般納稅人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項目(簡易計稅)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入發(fā)票價格或契稅計稅依據(jù))×5%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5%-已預繳稅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項目(一般計稅)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9%-當期進項稅額-已預繳稅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后項目(一般計稅)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9%-當期進項稅額-已預繳稅款 | ||||||||||||
自建 |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5%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5%-已預繳稅款 | ||||||||||
一般納稅人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項目(簡易計稅)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5%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5%-已預繳稅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項目(一般計稅)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9%-當期進項稅額-已預繳稅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后項目(一般計稅)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9%-當期進項稅額-已預繳稅款 | ||||||||||||
城建稅 | 增值稅實繳稅額×7% | ||||||||||||
教育費附加 | 增值稅實繳稅額×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稅實繳稅額×2% | ||||||||||||
企業(yè)所得稅 | 原企業(yè)屬查賬征收 | 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自行申報 | |||||||||||
原企業(yè)屬核定征收 | 并入當期應稅收入自行申報 | ||||||||||||
土地增值稅 | 按規(guī)定可以查實征收的,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查實征收 | ||||||||||||
按規(guī)定無法查實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轉讓收入全額核定征收,征收率為:普通住宅5%,其他6%。 | |||||||||||||
印花稅 | 計稅依據(jù)×0.05% | ||||||||||||
契稅 | 計稅依據(jù)×3% | ||||||||||||
注:1.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入發(fā)票價格或契稅計稅依據(jù)為不含稅銷售額。 2.符合《財政部 (略)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yè)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減免條件的,按要求辦理免征。 3.本資料征稅規(guī)定以現(xiàn)行政策為依據(jù),如有變更,請以最新規(guī)定為準。 |
九、【成交確認、所有權轉移】
1.拍賣成交的,載明買受人真實身份的拍賣成交確 (略) (略) 上公示。
2.拍賣成交以及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價款后,本院負責向不動產(chǎn)登記主管部門出具協(xié)助過戶相關法律文書。 (略) 出具的執(zhí)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按照當?shù)氐倪^戶手續(xù)辦理流程,自行至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標的物權屬變更手續(xù);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過戶的風險由競買人承擔。
3.因辦理標的物產(chǎn)權證、他項權證(含捆綁抵押)注銷及其他過戶前期手續(xù)可能導致過戶遲延的風險及由此產(chǎn)生的稅、費、滯納金等費用均由買受人負擔。
十、【重要提示】
1.競買人須在參拍前向國土、房管、規(guī)劃、稅務等部門,對標的物的屬性、過戶要求和流程、稅(費)繳付的標準及起止時間,以及其他須注意的事項進行進一步咨詢。
2.拍賣財產(chǎn)涉及農(nóng)業(yè)用地、工業(yè)用地或商業(yè)用地的,當?shù)卣畬τ玫卦谟猛?、環(huán)保、稅收、產(chǎn)業(yè)技術等方面有特別政策或要求,競買人在參加競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關部門進一步咨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過戶、過戶后因現(xiàn)狀或其它原因導致拍賣財產(chǎn)在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方面受影響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十一、【保證金鎖定及余款支付】
1. (略) 系統(tǒng)將鎖定競買人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或拍賣未成交的,鎖定的保證金自動解鎖,鎖定期間不計利息。
2.成交價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完畢。以上標的物競得者原鎖定的保證金 (略) 指定賬戶,拍賣 (略) 指定賬戶 :
收款人: (略) (略) (略) ,開戶銀行:中國 (略) 佛山三水藍灣支行;賬號:#3762 ,并注明“(2024)粵0607執(zhí)3690號;款項性質:拍賣余款”。拍賣成交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價款后,法院將出具相應法律文書并送達相關職能部門,待辦妥解除查封、注銷他項權證等手續(xù)后通知買受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略) 簽收執(zhí)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此流程一般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
競買人如有貸款需求的,可在參加拍賣前向以下銀行咨詢,是否符合貸款條件由銀行負責審查,雙方是否建立借款關系屬雙方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事宜,該 (略) 概不參與,也不作承諾,請有貸款需求的競買人務必知悉。買受人與銀行達成借款協(xié)議的,須在本公告限定的余款繳納之日前按照要求繳納拍賣余款,否則將可能導致本次拍賣被撤銷及保證金被沒收的后果。
中國 (略) 佛山三水支行,聯(lián)系人:植經(jīng)理#。
3.買受人應按照公告確定的期限內將剩余價款支付完畢, (略) 認可,并承諾可在指定時間內放款的金融機構, (略) 審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支付成交余款的,導致不能實現(xiàn)拍賣目的, (略) 理。
十二、【大額保證金交納】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jù)自身 (略) 上充值銀行。各大銀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額 (略) 查詢。
十三、【其他】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 (略) 發(fā)布的拍賣須知,一旦參加競拍,即視為競買人知曉并同意本次拍賣的公告及須知。
本次拍賣所委托的拍輔機構為來拍法服,對于本公告寫明的拍輔機構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體提供的中介服務,務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規(guī)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人咨詢。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網(wǎng)絡司法拍賣咨詢電話:400-157-1060
(略) 服務專線:400-822-2870
辦理委托競 (略) 絡司法拍賣相關問題咨詢電話:0757-#、#、#
承辦人(成交后財產(chǎn)交接聯(lián)系電話):0757-#、#
法院監(jiān)督電話:0757-#(如競買人在標的物咨詢期和展示期間發(fā)現(xiàn)相關人員有不當行為,可撥打該電話提出監(jiān)督意見和建議)
(略) 三水不動產(chǎn)稅率查詢:0757-#
(略) 三水 (略) 過戶流程查詢:0757-#、#
(略) 三水車管所:0757-#
法院溫馨提醒首次參拍用戶,建議模擬競拍測試流程以了解拍賣情況。
競拍流程指引:http://**-qa-jump
(略) (略) :http://**
(略) (略) (略) 網(wǎng):http://**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西南街 (略) (略)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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